来源:河北省廊坊市信鸽协会 发布日期:2014-07-01 点击数:
河北省信鸽协会
关于执行全国统一足环发行实名登记制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及华北油田信鸽协会,定州、辛集市信鸽协会:
鉴于我省信鸽统一足环发行过程中出现的跨区域发放足环等问题,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执行以下几点意见:
一、我省统一足环发行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各市级信鸽协会(含华北油田)要对发放至下一级信鸽协会足环号段进行公示,市县两级协会对直接发放至信鸽爱好者的足环要留有凭证,做到有据可查。有条件的协会,要对发放记录予以公示。
二、跨区域发行足环,需经省信鸽协会同意并统一调配。对于擅自跨区域发行足环的市级协会,省信鸽协会将进行处理,并减少下一年度足环发行订购数量,情节严重的取消订购。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30日
廊坊市信鸽协会
关于征订2015年全国统一足环的通知
各县区(市)信鸽协会:
根据河北省信鸽协会《关于征订2015年全国统一足环通知》精神,廊坊市信鸽协会征订2015年统一足环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廊坊市信鸽协会是经河北省信鸽协会授权的廊坊市境内唯一统一足环发行、管理单位;
二、各单位征订数量于2014年7月5日前报市鸽协,足环购买款于2014年7月30日前全款交廊坊市
信鸽协会,过时责任自负;
三、各县区(市)信鸽协会足环必须一次性的订足,过时不再增订;
四、信鸽足环发行工作坚持以“阳光操作、逐级发行、属地管理”为原则。防止发行过程中利用区域间价格差价进行倒卖,损害会员利益,扰乱足环发行市场。各单位和广大会员对仿造、自制足环行为要予以揭露和抵制。
廊坊市信鸽协会
2014年7月1日